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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灵武市监察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稿件来源:灵武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20 00:00:00

中共灵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灵武市监察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监督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二、调查审理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党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三、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五、负责全市党员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教育宣传工作。

  六、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执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七、调查研究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八、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直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班子人选;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监督巡察工作。

  十、承办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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